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围绕5个方面提出17项行动计划,包括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对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人无信,再怎么立人设也是白搭;企业无信,生意自然做不长久;政府职能部门无信,则会影响公信力与权威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当下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度框架、行动部署,是迫切且重要的大事、要事。从《行动计划》部署的重点工作来看,围绕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这5个方面所提出的17项行动计划,就是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接下来的行动落实做好指导与衔接。
《行动计划》针对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出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同时提出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等更具体且可操作的举措,充分调动政府部门、企业组织、社会个人等各类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在此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级信用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平台,实行清单式管理,从而达到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目标。对于政府来说,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对优化营商环境能够起到支撑助推作用,有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信用度既是生意上的敲门砖更是助推器,在这方面具有竞争力必定事事快别人一步;信用的重要性,对于个人来说亦是如此,无论是个人诚信建设还是弘扬诚信文化,都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行动。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企业、个人等层面形成合力,让《行动计划》推进落实起来,不断健全信用机制、改善信用环境、夯实信用基础、完善信用监管,从而发挥信用的正向效应,释放更大发展潜能。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