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涛)近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公布了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并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请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5月20日,邓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沿宁安北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随后直接横穿机动车道通过马路,此时,林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宁安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此,林某刹车不及与邓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5月11日,外卖小哥李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送餐途中,沿民族北街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行至解放东路交叉路口时,路口南北方向信号灯刚变更为红灯,东西方向车辆正处在绿灯起步阶段,李某某便抢时间加速欲闯红灯,没想到车辆刚行驶到一半便遇到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路口西向东方向行驶至此发生碰撞。由于速度较快,撞击力度较大,李某某连人带车撞飞了出去,好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未受到伤害,身体轻微擦伤。
像这样的交通事故还有不少,银川交警提醒,市民骑行前要检查装备,查看是否正确佩戴头盔,正确佩戴质量可靠的安全头盔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查看是否佩戴了护目镜,长距离骑行有必要戴护目镜,护目镜密封性好,骑行时能更好地挡风;还需查看是否佩戴了手套、护膝。
同时,要将“八不”规则牢记心,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随意变道,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并行;不接打电话,不看手机;不超员,不超载;不加装遮阳伞、挡雨棚,不装挡风罩;不遮挡、污损电动车号牌及临时通行标志。
此外,骑行电动自行车前注意安全检查,检查胎压是否正常,可用手指按压,感觉充足即可,检查刹车是否灵敏,检查灯光、后视装置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