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朋友最近吐槽:家中老人总在直播间里买所谓的“古董字画”,花了有近10万元了。原本以为是说笑,上网一搜类似的事情还真不少。《法治日报》就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主播在直播间以“儿子”“女儿”自称,对进入直播间的老年人喊“爸妈”,并且以暗示自己带货的珠宝文玩在二手市场有较高回报率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下单。
老年人“玩转”智能手机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为了弥补“数字鸿沟”,很多社区都开设了相关公益培训班,帮助老年人学会使用智能手机,这也让他们接触到了直播、短视频等新鲜事物。谁能料到,有人却从中嗅到了“坑老”的机会。其实,那些主播称呼进入直播间的观众为“爸妈”还是老套路,和线下推销保健品的“子女”如出一辙,但是最终达到的效果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笔者观看了相关直播,那些所谓的“古董”明显是泛着贼光的“一眼假”,更别说那些听起来就很假的“花几百上千元就能买到绝世珍品”的夸张话术。不过,不少老年人还真是特别吃这一套,大有为此大笔花钱的,结果家中“宝贝”囤了一堆,等子女发现已经晚了。
显然,在弥补“数字鸿沟”的同时,还要及时补上预防电诈、营销套路等课程。
现实中,这类打擦边球的直播带货行为难道没有相关监管措施吗,尤其是打着销售“古董”“稀世珍品”“名家真迹”等旗号,但所售卖的商品却与宣传的并不相符。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主播很会规避风险,直播过程中往往使用一些模糊字眼或者谐音,让观众以为是给出了承诺,其实不然。因此,消费者在举报和维权过程中就难以举证,即便是通过举报被封号,这时主播又会通过其他小号“死灰复燃”。对此,职能部门和平台方要主动担起监管责任,并且健全监管举报机制。要知道,针对直播带货主体多、链条长、管理难等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说白了,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从而有效解决因消费者举证难而导致的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
有数据显示,51岁以上年长用户已大量“杀入”观看直播的人群行列,并且消费能力表现不俗,其中抖音和快手平台线上消费2000元以上的占比接近三成,与整体用户人群持平。因此,职能部门要适时推出有关老年人信息网络保护和上网行为规范的政策法规,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整治直播带货乱象,营造清朗环境。作为子女,也要注意加强陪护,帮助父母提升防范意识与辨识能力,为他们提供一个无障碍的网络生态环境。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