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已经启动,主题为“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近些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其中一些人沦为电诈工具人,成为电诈犯罪链条上的一环。因此,积极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是极为必要的。
所谓电诈工具人,藏在电话、网络背后的无非是写“钓鱼”代码的、读“话术”剧本的、当“在线发牌”的、传“内幕消息”的……这种工具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往往许多都是被“海外高薪工作”所诱骗并控制胁迫,最终成为电诈集团的“一线员工”,只是在物理空间上距离我们较远。而那些隐藏在我们身边的工具人同样存在,比如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等出租、出售给诈骗分子的,或者是帮诈骗分子拉人头进QQ群、微信群的,又或者是帮诈骗分子通过“好友助力”方式解除账号封禁的,看上去似乎并没有直接或实际参与电诈犯罪,但这些行为在电诈犯罪前期引流、后期洗钱等环节起到了实质性作用,为电诈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工具或相应辅助,是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电诈犯罪集团之所以需要工具人,目的就是要将自己的身份隐藏起来,一旦事发则让工具人来背锅,从而降低自己被抓进去的风险。因此,电诈犯罪集团往往会通过各种诱骗手段来招募所谓的“代理人”“工具人”,让他们相信“卡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卖了或租出去”“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就能赚钱”“闲着也是闲着,干点兼职”,岂料却因蝇头小利自毁前程。
数据显示,近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94.5万起;全国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和损失金额均下降30%。另外,国家反诈中心已经累计推送预警劝阻指令4.2亿条,公安机关见面劝阻1477万人次、拨打电话劝阻3.1亿次、发送劝阻短信2.3亿条,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37亿次、涉诈短信29.6亿条,封堵涉诈域名网址1161.9万个,紧急拦截涉案资金4529亿元。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全国性的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不过,当前反诈形势仍然严峻且复杂,需要以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居民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推动形成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格局。
此外,我们还要形成不做电诈工具人的自觉,要积极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要对网络上纷繁复杂、良莠不齐、藏匿套路的信息谨慎对待、仔细甄别,尤其要对那些不正规兼职、灰色兼职说不,切莫被电诈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租号、跑分、解封的“帮手”,不仅不参与,发现相关信息与行为还应该及时予以举报。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