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对于备受诟病的自动续费问题,《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很明显,这条规定针对性很强,就是剑指“自动续费悄悄进行”这一备受消费者诟病的问题。如今,随着付费网站或各类手机应用的快速发展,不少网站实行会员制,只有充会员才能获取相应内容和服务,而消费者选择开通会员服务后,会员到期自动扣除费用则随之成为一大消费“陷阱”,关键还是悄悄进行,缺乏显著提醒,着实令消费者叫苦不迭。现实生活中,包括视频会员、音乐软件会员、网盘会员、图片软件会员、论坛会员等网站与手机应用软件均存在自动续费扣款功能,一旦忘记关闭该功能,每次金额虽然不大,但累积起来确实能扣不少钱。因此,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上,消费者吐槽自动续费的事情着实不少。
看似小问题,但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事关公平消费。特别是一些网站与手机应用软件利用不透明的方式来引导用户进行自动续费订阅,如在用户进行付款时默认勾选自动续费选项,或者使用虚假的优惠活动来吸引用户订阅后自动续费。自动续费前不通知、默认勾选自动续费选项、提示文字故意使用浅色小字等各种套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有的甚至人为设置障碍,要么缺乏明确的取消渠道或流程,要么将取消步骤复杂化,目的就是让消费者“知难而退”。
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意味着从法律法规层面对自动续费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在此之后,无论是“默认勾选”自动续费,还是“免费试用”后自动高价续费,均涉嫌违法,违反了市场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一旦这类问题再发生,消费者能够更容易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法律法规的加持下,有助于简化消费者维权的程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显然,加强自动续费监管治理,有助于确保消费者明确知晓自动续费条款,避免因为不清楚或误导性的自动续费而产生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可以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作为消费者,一旦遇到此类消费陷阱,不要觉得事太小,更不要怕麻烦,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证投诉,不要因为“损失小”而放弃维权,既然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就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