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到底该停哪儿?终于要有建筑设计要求了。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划要求。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可停放充电不当容易成为火灾隐患,所以停哪儿、在哪儿充电,这事儿必须优先解决掉。如果这事儿不解决,就不好禁止居民乱停放和在家充电。而此前的建筑设计规范对此没有明确要求,只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里有所涉及。
如何处理好方便和安全之间的矛盾?宁夏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题方案,将电动自行车停放纳入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统筹考虑,落实社区生活圈构建要求,在街区详细规划编制中统筹保障其停放场所的空间布局。
有了明确的配建标准,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安全隐患的全链条管理。那么,地方标准颁布前该怎么办呢?这次通知明确提出了几项可以暂时执行的配建规划标准。其中比较亮眼的是关于各场所车位与充电设施配置数量要求。例如新建建筑,居住类要按每户0.4辆到0.75辆配建停放位,每个车位2平方米,充电设施不能少于车辆总数的一半;公共建筑类,车位也不能少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一半,充电设施按车位的10%~15%配建。总的来说,就是要给电动车停车、充电更多空间与便利。
这份通知还强调,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相关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建设中严格审核。但同时,相应的便利亦需体现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小区,若要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通知提出原则上无需再审批;公共场所的规划管理也要优化,包括对商业中心、商业楼宇,以及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停车位的,都有不同要求。
满足居民停放充电需求,从规划建设之初便纳入考量,这是一种对民生的积极呼应,期待推进过程顺畅,也期待地方标准尽快颁布实施。
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