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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需再来些助力

2024年08月26日  刘薇 吴戈 周志翔

新闻背景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是方便居民生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有力举措。但如果小区里集中充电设施不够,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有别的选择吗?日前,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及,兴庆区率先提出“满电回家”的口号,即在商务办公区、企事业单位、商圈、学校等有建设条件的地方补建、增建集中充电设施,以化解电动自行车回到小区难充电之窘境。

这是个好主意,但真正实现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要做的不只是在以上场所补建增建集中充电设施,还应在其他方面有更多助力。

观点一

多方深化服务,安全“满电回家”

刘薇

让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不只设施建设要跟上,更有配套服务和管理,无论小区内外,都得深化服务,多角度配合推进。

比如降低充电成本,这是提高“上班充电”吸引力的重要方面。目前,银川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尚无统一标准,不仅小区内外充电价格不一,甚至小区内部价格也不统一,其中包含电费和服务费,价格标准因车辆电池功率、接入电源端口服务商、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等等之不同而不同。所以说,宁夏9月起执行规范充电收费行为新规,除了电力部门配合并给予相应服务保障外,推动降低充电成本还需市场起作用、监管起作用,甚至补贴起作用。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校园内有很多充电桩,师生们只要刷校牌就能免费充电,还有一些城市也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充电服务,或通过工会福利、交通补贴等形式补贴。

再比如安全方面,公共区域充电设施附近要有必备的消防器材。还以扬州为例,该市很多集中充电棚离办公楼有一定距离,位于空旷处,车棚上方设有监控、烟感报警器、灭火弹等安全消防设施。此外,公共区域还设有一批供免费提取的灭火器材箱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消防便民集中点。

提高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在小区内同属“硬件”,也同样不只是设施设备数量问题。媒体报道中提到碧水蓝天小区的建发物业“会及时清理充电桩上已完成充电的电动车,保证充电桩使用效率”,这也是深化服务一个重要方面。物业迈出这一步,以增加自身工作量换取充电桩使用效率,就是给予业主充电便利与安全,未来更能持久的服务供给,应架设在技术保障之上,以智能充电技术与小区内部信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把人力巡检清理解放出来。

观点二

小区安全治理,还需疏堵并举

吴戈

导致居民不愿或不能在小区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因素有很多,目前最主要的就是小区内的集中充电设施不够用,有些小区虽然设有集中充电设施,但奈何数量太少,完全不够使用,甚至有的小区压根没有集中充电设施。据报道,在解决小区集中充电设施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上,主要存在以下困难:部分老旧小区和独栋楼院内空间不足无法达到新建、补建的空间需求;选址涉及消防安全、绿化等问题被迫放弃;在征求居民意见过程中无法统一等。

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不少居民便只能自己想办法,于是飞线充电、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家,或是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提回家充电的现象出现了。因此,通过增加外部集中充电设施,避免大家通过各种危险行为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宣传,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只有通过疏堵结合,才能更好地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问题。

观点三

加快设施建设

落实收费新规

周志翔

“满电回家”是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友好举措,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是落实这一举措的基础,但配套的收费标准也要紧紧跟上,因为,让商家有盈利,居民得便利,这事才能长久做下去。

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场景在家与单位之间,但对外卖、中介等群体来说,电动自行车是他们的工作工具,而这部分群体对集中充电设施的需求也会更强烈。

完善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方面,要在商务办公区等有建设条件的地方补建、增建集中充电设施,也要鼓励单位内部的集中充电设施对外开放。欢迎社会层面投建集中充电设施的同时,也要充分挖掘已有集中充电设施的潜能,做到已有资源能用尽用。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9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规可循,便让集中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相关产权单位、物业等在充电收费方面有了约束,剩下的就是,在引导集中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相关产权单位、物业等规范运营和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不守规者依法严处,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充电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