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曾先生反映,今年年初,他在金凤区中海国际社区一区的出租屋暖气片漏水,导致楼下住户的屋顶以及部分家具受损。对方提出赔偿,但曾先生对索赔金额提出异议,并认为租户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楼下问我要12000元,我觉得不合理。”曾先生说,楼下住户的屋顶以及部分家具受损,但总体损失并不大。此外,这套房屋是租出去的,事发当天租户正好临时外出,曾先生认为租户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了解到,暖气片发生漏水的原因是试供暖期间暖气片上的阀门突然爆裂,事后物业公司接到楼下住户反映及时赶到进行了紧急处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和曾先生一同来到楼下,但楼下住户当天家中无人。记者一行又来到中海国际社区所属的七子连湖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助曾先生联系到楼下住户,并通过居中调解尽量化解矛盾。“我们会通过网格员尽快与楼下业主取得联系,向他说明曾先生的意愿。”社区工作人员说。
那么,在该起纠纷中,租户是否有赔偿责任?楼下住户的诉求是否合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龚志彦。龚志彦分析认为,因暖气片以及管道已经过了质保期,维修责任在业主曾先生本人,而作为租户,并没有实质性的过错,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曾先生与楼下住户之间就具体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她建议如果调解不成,应当由第三方鉴定机构来确认具体损失。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