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公开宣判的涉电子烟案件多达21起,涉案3亿多元,50余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其中主要涉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案件中,被告人以生产“中药雾化器”为名制售电子烟产品,并且诱导大量未成年在校学生吸食,性质极为恶劣。正因为如此,持续对电子烟进行“强监管”的方向不能变,从而进一步对制售假冒伪劣电子烟产品的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
近年来,在国家标准施行且同时配合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行动的大背景下,电子烟市场逐渐规范。但是,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制作、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的电子烟产品。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新型涉烟监管。7月,全国烟草半年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始终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此外,从今年已公开宣判的涉电子烟案件中可知,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入刑,绝对的严打之势。
电子烟刚出现时较为小众,着重以“帮助戒烟”“低毒无害”“无二手烟”等作为卖点,后来通过潮流化包装、多口味选择、新奇化营销等方式主攻年轻人市场,也导致不少未成年人把使用电子烟当作“潮流”“时尚”。在他们看来,电子烟不光潮、有个性,而且不含焦油等有害物质,和传统烟草不一样,不会上瘾或对身体造成伤害。事实上,电子烟本质上就是“烟”,不但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还会和传统烟草一样产生含有毒有害气体的二手烟,危害抽烟人和身边人的身体健康。随着国标、相关政策和细则等相继出台与落地,电子烟行业已经进入“有法可依,有标可循”的严监管时代。作为新型烟草制品,电子烟同样属于国家专营专卖品,擅自生产、批发、销售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为遏制假冒伪劣电子烟产品销售乱象,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开展了“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联合公安机关,对涉电子烟非法经营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在今年已公开宣判的涉电子烟案件中,有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余年,罚金高达数百万元。要知道,在管理、标准、税收、价格等监管要求之下,非法电子烟产品对现行的国标产品产生巨大冲击,直接损害国家、合法从业者和消费者多方利益,以身试法势必会受到监管的严厉打击。此外,烟草部门或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如果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而且,如果假冒伪劣电子烟在销售后,顾客在使用中出现身体不适等问题,商家可能还要对此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经营者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铤而走险。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