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普及理念,一方面是完善法律,而通过公益诉讼来推动工作进展也是十分有效的举措。
据报道,自2021年以来,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调查了945个涉及无障碍出行的设施点,发现205条问题线索,并对其中167个问题正式立案调查。为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协同改进,深圳检察机关发出了36份检察建议,明确了整改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整改存在无障碍设施隐患的道路466条,修复无障碍坡道1266个,恢复盲道4000多米,清理盲道障碍物286处,有效减少残疾人出行风险。
在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当下,无障碍理念的普及、设施建设、运行管护的全过程监管非常重要,首先要不断普及无障碍理念,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居民清楚究竟什么是无障碍,了解其含义。只有理念的普及,才能让更多的人在工作与生活中主动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进中来,或建言献策、或爱护设施、或举报问题;其次要加强无障碍建设的全过程监管,要避免只管建不管质量、标准、维护等问题的出现,这就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建设全过程中各参与单位的主体责任;另外,还要注重信息无障碍建设,将技术发展成果真正运用到实际建设中,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求。
显然,无论是个案探索,还是类案监督,又或是专项行动,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既宣传普及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也为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要以“安全便利”为目标,以“实用易行”为标准,以“广泛受益”为追求,通过公益诉讼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成员,坚决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责任,不断深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享受美好生活。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