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过快是电动自行车的一个重大安全隐患。“国标”对电动自行车设计速度最高的限定是25km/h,不过,这一规定的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原因在于“解限速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操作之后能开到40或者50公里每小时,有的在大功率电池的加持下可以开得更快。将于明年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事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的,予以没收。可见,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只要涉及“解限速”,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杜绝“解限速”的发生,还得注重源头治理,要从根上治,强制要求厂家在生产时即设置最高限速和防篡改系统,对有“解限速”行为的经营者要重罚并依法追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那些在马路上狂飙的电动自行车。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