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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及时办理备案 业主的购房补贴泡了汤

2024年11月22日  张韶奇 王浩南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发放各类购房补贴、组织开展促销活动等方式,促进购房消费。近日,市民唐先生向记者反映,9月21日,他冲着政策优惠力度大,在金凤区澳海雍尚府售楼部购买了一套住宅,于当日交纳首付款70余万元,并提醒售楼部尽快办理购房补贴相关手续。然而,因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备案登记,致使他错过了购房补贴。唐先生认为,错过购房补贴的损失与他个人无关,理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经过协商,对方给出的方案让他无法接受。

“他们给出的方案有两个,一个是给我一张2万元的车位补贴券,一个是帮我把阳台的窗户包了、地暖做了,这两个方案我都没有接受。因为我对车位没有需求,包阳台的话不足以弥补我的损失。”唐先生说,错过政府补贴让他损失了16800多元,售楼部给出的方案他觉得不合适。

11月15日下午,记者一行来到澳海雍尚府售楼部,一位销售顾问告诉记者,当天售楼部相关负责人外出开会,无法接受采访。11月18日和11月21日,记者再次通过电话与售楼部进行沟通,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仍旧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

针对这起纠纷,记者联系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施学利,他建议唐先生可以通过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现有的证据材料来看,当事人已经向开发商多次主张要求尽快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而开发商也对此作出承诺,系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的补充解释,也就是说开发商具有及时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义务。”施学利表示,开发商如果未能尽相应义务,作为另一方的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其承担损失的赔偿。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