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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辆卖鱼车引发邻里矛盾

社区已联合多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2024年12月10日  徐芙蓉 杨晨宇

近日,兴庆区新宁园小区多位居民反映称,小区里一户摆摊卖鱼的业主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影响,沟通、投诉都尝试过了,但矛盾始终没有解决。

小区业主

他家摆摊 我们遭殃

据新宁园小区居民反映,几年前,小区2号楼四单元一楼新搬来了一对夫妻,夫妻二人每天凌晨驾驶着电动三轮车出门卖鱼,到了中午,他们将2辆卖鱼的电动三轮车就停放在单元门口,开始倒换没有卖完的鱼,倒换完鱼之后,他们又驾驶着电动三轮车出去卖鱼。夫妻二人的行为,不仅占用了单元门门口的通行道路,还总是将路面弄得湿漉漉的,由于养鱼的水有腥臭味,还招来了不少蝇虫。到了晚上,两人卖完鱼回来,就直接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单元门旁,从窗户里拉出插线板,给没有卖完的鱼用增氧泵供氧的同时,也给电动三轮车充电,甚至他们还在窗户外面私自加装了摄像头。

这户业主的行为令小区其他业主们不堪其扰。“我们和他们沟通过多次,但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居民们纷纷表示,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求助,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居民们认为,虽然夫妻二人的行为也是为了生活,但不应该成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理由,小区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他们能选择合适的地方进行相关操作,尽快消除对大家日常生活的影响。

卖鱼业主

如有方案愿配合解决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采访当天晚上,记者在小区里等到了夫妻二人。男业主告诉记者,他和妻子每天早出晚归去市场卖鱼,有时中午会回来倒换一下车上没有卖完的鱼。晚上回家后,既要给电动三轮车充电,还要给没卖完的鱼用增氧泵供氧。对于冬天地面因有水结冰的问题,他们已经作了撒盐处理,至于气味和噪音产生的影响,在他看来影响并不大。对于在公共场所私自安装摄像头可能侵犯他人隐私,以及电动三轮车占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问题,他表示并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你们去和物业公司沟通,看他们怎么安排我停车。”男业主说,他也想过在市场上租赁固定摊位,但由于租金和客流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租到合适的摊位。对此他表示,如果有可行的解决方案,他愿意配合。

社区

正在联合多方进行协商解决

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不管是企业、物业还是业主都不得私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那么,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方,是否有相应解决方案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兴庆区富宁街街道中寺社区,见到了社区党委书记贾丽娜。她表示,对于此事社区已多次进行劝导调解,但收效甚微。11月28日,中寺社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卖鱼的这户业主进行了上门普法和劝导。经协调,该户业主已经拆除了加装的摄像头,下一步将由物业公司在小区安装电动三轮车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问题。此外,夫妻二人表示以后会在室内使用增氧泵,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辖区内若有合适的摊位也会及时和卖鱼的业主进行对接。”贾丽娜说。

12月3日,记者从中寺社区了解到,物业公司已经在小区内安装了电动三轮车充电桩,其余事宜仍在协调当中。

记者 徐芙蓉 杨晨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