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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用《民法典》

法院拍卖手机靓号 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2024年12月12日  王辉

本报讯(记者 王辉)近日,记者从兴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积极拓宽执行财产查控处置种类,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成功处置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尾号“5555”和尾号“9999”的手机靓号,合计执行到位69752元,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丁某、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涉案较多,其名下其他财产被依法处置后仍不足以全部清偿欠款,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了解到被执行人潘某某名下有尾号为“5555”的手机靓号后,执行法官认为,该号码具有一定稀缺性,有进行处置变价的空间,遂立即前往运营商中国移动公司对号码使用权进行冻结,并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号码进行拍卖。该号码最终以24520元的最高价成功卖出,为当事人挽回了财产损失。

同样,在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2021年立案执行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不得不终结执行程序。在今年的终本清仓工作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尾号“9999”的手机靓号,便及时对该号码的使用权进行冻结。该号码经网络司法拍卖以45432元的最高价成功卖出,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据了解,《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首次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范畴,案件执行过程中可处置的个人财产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诸如手机靓号、游戏账号、自媒体账号等虚拟财产,只要具备相应经济价值,在法律上拥有可支配性和排他性,就存在变价处置的可能。因此,如果申请执行人掌握被执行人名下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