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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全款商家跑路

公安机关介入,律师建议尽快与厂家达成书面协议

2024年12月26日  马美玲 马雨轩

市民马先生最近正在装修自己的新房,没想到到了安装定制柜的时候出现了问题,他说自己已经向商家付清了全款,可对方却已人去楼空。

商家跑路 装修无法继续

马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21日,他在银川月星家居广场二楼的金牌橱柜交了38000元定金,定了橱柜和衣柜,9月27日,他又到店付完了尾款,全款共计86666元。记者看到,在马先生与商家签订的合同里,明确约定了预约安装日期为11月12日,甲方收全款后的生产及运输到货时间为60天,可到了10月,该店工作人员告诉马先生,他们店的老板跑路了,让马先生赶紧到商场处理此事。

马先生说,当时月星家居广场负责人告诉他,他们会联系金牌橱柜西北地区负责人,跟进处理此事。“对方说像我们这些交了全款的客户,会在12月20日前给我们安装,还跟我们签订了一份售后处理协议,但后续又告诉我资金不足,到现在为止也没人再管这件事。”马先生说,现在装修也无法进行,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律师:建议向厂家主张相应权益

随后记者跟随马先生一同来到月星家居广场了解情况。“我们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进解决此事。”月星家居广场一位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拨打了消费者提供的金牌橱柜西北地区负责人以及客服电话,但是均没有接通。后续记者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此事,对方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不接受采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上海市建纬(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航宇表示,消费者完成交易虽然是在商场,但是实际款项是付给了商家,所以商场大概率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消费者的描述,厂家也委派了西北地区负责人对接此事,所以消费者和厂家之间也形成了合同关系,消费者目前合理有效的维权方式应该是向厂家主张。苏航宇律师建议,消费者尽快联合商场,与厂家尽量达成一个书面协议,后期如果厂家不履行,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苏航宇律师说,根据消费者的描述,商家可能是厂家的经销商,所以商家的行为可能代表了厂家。从法律上视同商家帮厂家代收款,这是一种代理行为或者职务行为,“如果商家和厂家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商家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后果由厂家承担。如果两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厂家也承认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承认订单,并且愿意处理此事,这就是一种代理行为,这种法律后果仍然是由厂家承担。”苏航宇说,如果商家将应给厂家的资金自行使用,则是对厂家构成了侵权,如果商家和厂家之间有合作的合同关系,是构成违约的,厂家可在事后追偿。

同时,苏航宇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大额消费时,一定要谨慎消费,明确合同主体,有效避免消费风险,合理保障自身权益。

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