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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如饭店、宾馆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等,个人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若摄像头能直接拍摄到邻居的人脸及邻居门口人员来往情况,也存在侵犯邻居隐私的嫌疑。
■网言网语
网友@清明上河图说:支持!现在很多摄像头对着公共区域,确实该管管了。
网友@路遥知马力说:公共场所要注意信息安全。
本版文字均由 崔海程 整理 图片均为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