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虚拟主播低龄化、骑行事故频发、校园霸凌刺痛人心——法律如何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划清安全边界?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莉,通过法律视角深入解析网络主播年龄红线、骑行安全法规、霸凌行为定性与隐私财产权保障等问题,为万千家庭厘清法律边界,筑起坚实防护网。
参与网络直播
16岁是硬红线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主播”职业逐渐成为热门的就业选择,一些未成年人渴望加入这一领域,但也容易面临法律风险。
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莉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存在诸多法律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此外,2022年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全面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格管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职业以及利用“网红儿童”直播牟利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账号,相关部门将从严处置,并依法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
针对现实中部分未成年人监护人利用孩子直播牟利、出现擦边行为等现象,王莉强调,这些行为均在法律严格监管范围内。若出现违规,涉事平台账号将被处理,平台也会因监管失职承担相应责任。不过,目前法律层面主要将网络平台作为监管和处置对象,尚未对家长此类行为作出额外处罚规定。
守护骑行安全
12岁以下不骑单车 16岁以下不碰电动车
儿童骑行安全也是家长关注的重点。王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指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着明确的年龄限制: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这意味着,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仅可在小区内部道路、公园绿化道路等非公共道路区域骑行,且不得进行速度过快的“追风”行驶。
另外,王莉告诉记者,对于年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允许在公共道路上骑行,但也有诸多规则限制。例如,不得搭载其他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得逆行,不得双手离把、速度过快等。王莉特别提醒,此前曾发生过儿童与家长骑行时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全责的案例,骑行安全不容忽视,家长不应抱有“自己带着孩子就安全”的侥幸心理。
关注校园霸凌
不止于殴打 语言霸凌也需警惕
“一句‘穷鬼’,可能会毁掉孩子的一生。”王莉分享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例:曾有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遭到同学嘲讽,长期陷入抑郁状态,最终不得不休学。她指出,校园霸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伤害极大,但许多孩子甚至家长对霸凌的概念仍存在认知模糊。
校园霸凌主要分为行为霸凌和语言霸凌两种形式。行为霸凌常见于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实施人身恐吓、造成身体肢体伤害等行为;语言霸凌则通过言语攻击,对孩子心理造成创伤,例如对学生进行人格否定,或针对其学习成绩、家庭情况等说出刺激性话语,导致孩子产生恐惧、厌学情绪。
在语言霸凌方面,王莉以实际案例说明,老师在班级中使用侮辱性语言评价学生,同样属于典型的语言霸凌行为。遭遇此类情况,学生应及时告知家长、班主任,或勇敢地向校领导反映,要求学校协调处理;必要时,还可向教育局投诉。不过,目前对于语言霸凌行为,主要通过教育部门对学校和老师进行管理,促使其改进教育方式,尚未上升到行政处罚层面。
若孩子遭遇行为霸凌且身体受伤,监护人应第一时间带孩子就医,向医生详细说明受伤原因,并妥善保留书面诊断证明和医疗票据。同时,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求学校介入处理。若学校未能及时解决,可向教育局反映;若霸凌行为情节严重,涉及殴打、侮辱、威胁等,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出具受案回执。若造成轻伤后果,可要求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十二岁以上的霸凌行为人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隐私保护
8岁分水岭下的权利与例外
“尊重孩子的隐私,是培养其独立人格的重要一步。”王莉在谈及孩子日记、信件等隐私保护问题时,建议家长通过“家庭会议”等方式与孩子建立信任,而非采取窥探隐私的不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拆开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邮件等个人信息载体。
对于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家长出于保护目的查看其信件内容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得公开传播;若出于好奇、惩罚等不当目的查看,则可能构成侵权。而对于八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未经其同意查看日记、信件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王莉特别说明,在三种特殊情形下,家长查看孩子隐私可不被追究责任:有证据证实孩子可能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孩子存在心理疾病、自杀自残倾向或情绪异常等危险紧急情况;孩子曾被他人威胁且不敢告知家长,只能通过日记、信件倾诉内心状况 。
财产保护
压岁钱属于孩子 家长只有代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压岁钱属赠与财产,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压岁钱所有权归属问题常常引发争议。王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解释,长辈给孩子压岁钱属于赠与合同行为,当红包交付给孩子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即转移给未成年人,孩子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家长作为监护人,仅能行使管理权,不得擅自处分孩子的压岁钱。
“在特定情形下,家长可以合理支配孩子的压岁钱。”王莉表示,例如,用于孩子个人利益,如教育、医疗等必要性支出;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所需,如购买衣物、鞋子、文具等;对孩子的财产进行增值管理,如购买银行理财、教育金、低风险保险投资等。
王莉介绍,伴随国家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日益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为未成年人权益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她认为,在司法实践的道路上,强化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刻不容缓,这不仅能有效提升其法律意识,使其在遭遇侵权或违法行为时,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震慑不法行为;更能培养其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其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这正是筑牢未成年人法治根基的关键所在。
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