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民吕先生最近遇上了烦心事:他去药店买抗癫痫药丙戊酸钠,药店店员不仅让他登记个人信息,还要求他去医院开具处方单。吕先生担心个人隐私泄露,一气之下拨打了12345电话投诉。
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解放西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了吕先生的投诉。6月26日,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吕先生购买的丙戊酸钠是国家严格管理的处方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没有处方不能销售。而吕先生在购买该药品时未携带医院开具的纸质处方,为了避免其来回跑路,药店尝试另一种方式,即通过互联网医院为其进行在线问诊并开具合法电子处方,而远程问诊也需执行实名就医制度,所以要求吕先生提供个人信息。药店店员在线操作时,发现由于互联网医院系统升级,因此对于该药品也无法开具电子处方。最终,药店没有销售给吕先生药物,并要求他前往医疗机构购药或开具纸质处方后才能到药店买药。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吕先生解释,药店必须“见方给药”,登记个人信息的行为并非侵犯其隐私,而是依法依规操作,确保购买者的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像降压药、精神类药物等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消费者应遵守凭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的要求,要严格遵循医嘱,配合药店做好必要的信息登记。
记者 王浩 魏罗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