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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法院示范判决巧解停车费僵局 2025年07月02日  王辉 王辉

“白纸黑字写着80元,凭啥收我120元?”去年初,兴庆区某小区业主张先生偶然翻阅物业服务合同,赫然发现地上停车位的月费标准是80元,而自家物业费账单上却赫然写着120元。这40元的差价,像根刺扎进了心里。当他将此事发到业主群,瞬间引爆了业主们积压多年的不满——原来,被多收钱的不止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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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暴发:业主不满多收停车费

2019年至2024年间,像张先生这样以包月、包年形式租用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业主不在少数。合同里“小型车辆地上停车位月费80元”的条款清晰明确,但物业公司却长期按120元收费。业主们向多个部门打出投诉电话,却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

“这不是几十块钱的事,是诚信问题!”维权代表的声音透着无奈。多次交涉无果后,10余名业主一纸诉状,将宁夏某物业公司告到了兴庆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每户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超额费用。初步摸排的结果更令人心惊:小区超过40%的居民可能遭遇同样问题,潜在纠纷涉及2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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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交锋:示范判决+集中调解

接到诉状后,兴庆区人民法院法治指导员张明星火速介入调解,但双方分歧巨大,僵局难破。

面对可能“一案引千案”的复杂局面,法院果断启动创新机制——“示范判决+集中调解”。他们不再试图一口气消化所有案件,而是精选了几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先行进入诉讼程序,意图通过一个“样板”判决,为后续大量同类纠纷明确方向和尺度。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2016年前的合同约定确实是120元,2016~2022年间的合同条款存在表述模糊,而2022年后,新的收费标准已按要求在小区公示栏公示。法庭抽丝剥茧,最终采纳了物业公司关于诉讼时效的部分抗辩意见,判决其需退还诉讼时效期内(通常为三年)多收取的费用。这一判决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意义重大——它不仅明确了物业公司此前的收费行为在特定时段内确属超额,更精准划定了业主可追溯退费的法律时间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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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聚力:集中调解终破僵局

终审判决生效,不再是冰冷的文书,而成为破局的关键力量。兴庆区人民法院综治中心共享法庭联合兴庆区综治中心,迅速搭建平台,召集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负责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坐到一起,召开联席会议。

会上,法官拿着那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示范判决”,逐条释法明理:“判决明确了物业公司有错,也明确了业主权利的范围。现在,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在法官的主持和多方力量的共同协调下,双方矛盾开始缓和。物业公司看到了批量解决的可能性和必须承担的责任;业主们则在法律框架内看到了拿回钱的希望。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分批退还诉讼时效期内多收的泊位费,并优先允许业主将退款折抵未来的物业服务费。随着和解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这场波及数千居民的停车费风波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记者 王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