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就业人员,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到底能不能赔?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典型案例。
2024年9月,退休后在某商场从事保洁工作的张某(1959年出生)骑电动车上班时,与李某驾驶的汽车相撞,导致左臂骨折。交警认定李某负全责。张某索赔误工费,但李某以张某已满60周岁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张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并非判断劳动能力的唯一标准。张某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在事故前有稳定收入,而李某未能举证其丧失劳动能力。因此,法院支持张某的误工费请求,维护了“银发打工人”的合法权益。
■网言网语
网友@看乐呵:“退休人员只要证明自己仍在创造劳动价值,就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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