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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低层电梯费“打包”收费,公平吗? 银川一小区“一费制”引质疑,社区称前期已征询民意 2025年09月09日  刘懿薰 郭振

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春熙苑小区业主高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小区推行的物业费“一费制”令其难以接受。高先生住在2楼,平时较少使用电梯,但如今高层与低层业主均按统一标准缴纳电梯费,导致他每年相比之前多支出数百元。

“我很少用电梯,为啥和他们交一样多?”

高先生介绍,此前小区物业费为1.5元/平方米,电梯费按楼层另外收取,自己每月只需额外支付20元电梯费。而实行“一费制”后,电梯费被并入物业费,统一按1.95元/平方米收取。“我们楼栋最高是28层,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的电梯费标准完全一样。我平时大多步行上下楼,用电梯的频率远低于高层业主,这样收费我觉得不公平。”高先生表示。

记者在小区随机采访发现,不少低层业主与高先生有相似看法。他们希望将电梯费从物业费中剥离,恢复单独计算。

针对业主的疑问,记者与高先生一同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银川中房物业集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春熙苑项目经理程华解释称,“一费制”是将物业费、楼道公区电费和电梯费等合并收取,收费标准严格依据政府相关文件制定。

“我们提供的是三级物业服务,根据文件要求,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2.2元/平方米。经核算,最终定价为1.95元/平方米,该方案已获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并在物业办完成备案。”程华坦言,“一费制”确实导致低层业主费用有所增加,以高先生家为例,每年多缴240元,但高层业主的支出相应减少,物业公司整体收费也比往年降低数万元。“我们是严格按照政府规定执行的。”

对于业主提出“剥离电梯费、单独核算”的诉求,程华回应,由于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此前是由社区代为征求居民意见,符合程序后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如需调整物业费,仍需通过社区协调,物业公司无法单独决定。

“一费制”实施前已征询民意,调整需按程序进行

随后,记者前往银古路街道春园社区进一步了解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出示了当时的民意调查资料,表示“一费制”方案在实施前已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了公示。

“目前我们辖区内8个小区基本都采用了类似的收费方式。”对于低层业主的诉求,该工作人员表示,调整收费标准需重新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并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不能因部分业主有异议就随意变更。”

记者又来到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就相关政策进行咨询。中心主任徐韬伟介绍,“一费制”是政府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应纳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单独收取。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及是否配备电梯,政府规定了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上限。

徐韬伟强调,若业主对“一费制”有异议,可通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或由社区代行职责),与物业公司协商调整合同。“物业服务属于商业行为,很难让所有业主都满意。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中‘双三分之二参与、双过半同意’的原则,形成群体共识。”

记者 刘懿薰 郭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