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小洪反映,她在通过学校引进的留学机构办理赴日留学时遇到纠纷:在交纳1.98万元费用后,对方又通知额外支付2.7万元。
小洪原就读于宁夏起航技工学校三年级。当时,学校引进了辽宁中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留学银川分公司”)的赴日留学项目,机构人员曾到校进行宣讲。小洪表示,对方在宣传时承诺,1.98万元费用已包含500课时日语培训及赴日前相关支出,后续无任何其他费用。出于对学校的信任和对留学的期待,她与家人商量后与该机构签订了合同。
然而,之后机构却要求她再支付2.7万元,用于机票、住宿、学费、签证及生活费等。小洪感到意外和困惑,认为这笔额外费用已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同时,她的留学笔试差1分未达标,面试结果也未明确,加之对出国后可能再产生费用的担忧,最终决定放弃留学。
随后,小洪和母亲多次与学校及机构协商退费,但均遭拒绝。对方认为责任在小洪,而小洪母亲则认为机构涉嫌虚假宣传,并要求“退一赔三”。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嘉炜在查看合同后指出,合同中对服务项目及费用有明确约定,包括语言培训、项目管理及多项留学相关服务等,难以认定构成诈骗。他建议,如小洪能证明宣传内容与合同条款不符,可主张机构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部分费用。
记者随后与杨女士(小洪母亲)前往宁夏起航技工学校核实情况。学校老师回应称,该项目确与学校合作,由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学生自愿与其签约。因负责老师外出,校方协助联系了机构负责人到校说明。
中科留学银川分公司负责人黄老师解释,2.7万元并非“额外收费”,其中包含需补缴的学费(因小洪日语成绩未达标,奖学金金额减少)、3个月住宿相关费用,以及机票、签证等第三方费用。黄老师还表示,若小洪仍愿留学,机构可提供多种方案支持,包括垫付部分费用或免费再学1年语言。
但小洪和母亲已决定放弃留学,并坚持认为机构违约,希望退还1万元违约金。经协商,黄老师表示可退还3000元未产生的海外监管服务费。最终,杨女士接受了这一退款方案。
记者 昂莹莹 王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