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很多人料想不到,自己的工龄也会偷偷“变短”。据《工人日报》报道,有时工作地点、工作内容都没变,只是合同上的公司名换了,劳动者的工龄就被“清零”。个别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改签合同、虚假离职、拆分用工等手段人为“切断”工龄,劳动者积累多年的工作时限及相关权益因此面临“缩水”的风险。而在计算解聘的经济补偿时,缩短了工龄,也意味着劳动者到手的补偿变少了。
在现实中,的确有一些用人单位不惜在克扣劳动者工龄上大做文章。以试用期为例,即便劳动者实际工作超过了6个月,用人单位也能通过“工龄抹零”,“拉长”试用期限。再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例。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是通过“工龄抹零”,劳动者即便实际工作达到10年的门槛,也只能对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望而兴叹。
网言网语
网友@不焦躁:“大家一定要懂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企业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工作调动,工龄应合并计算。遇到这种情况,保留好工资流水、工牌、工作记录等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网友@黄金羽毛:“光靠劳动者自己维权成本太高了。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对这种系统性、套路式的‘工龄抹零’行为进行严查,并且要重罚!罚到他们不敢再动这种歪心思为止。”
文字由 冯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