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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私开一扇门大厅 漏水三年整 美林雲际“窗改门”惹众怒“社区吹哨”解难题 2025年11月21日  王浩南

美林雲际小区11号楼3楼一户业主私自将卧室窗户改为门,并拆除了窗外近1米高的墙体,将单元门厅顶部改造为私人露台,摆放花盆和杂物。这一行为导致一楼门厅顶部长期漏水,并引发整栋楼居民对建筑承重安全的普遍担忧。

在社区牵头下,近日召开的多部门协调会最终达成解决方案:该业主将在社区和街道监督下将门恢复为窗户,开发商工程部负责墙体修复和防水施工,物业公司负责垃圾清运。

违建遗患3年 治理陷“踢皮球”困局

3年前,该单元3楼西户业主开始实施改造,将卧室窗户改为门,拆除窗外部分墙体。记者现场对比发现,西户不仅窗改门,还将原有防水层改为地砖,把门厅顶部变成私人露台。

改造后问题逐渐显现。一楼业主顾女士反映:“从2022年开始,一楼大厅顶部持续漏水,物业排查确认原因是楼上浇水养花。”更严重的是安全隐患:“窗下墙体为填充墙,其下方承重梁严禁拆除。”二楼业主任女士也受到影响:“装修时发现墙面已有渗水痕迹。”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她担心问题会日益严重。

业主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顾女士表示:“几年来反映多次,回复总是要么不属其管辖,要么直接推给社区。”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程芳解释:“自去年入驻即知晓此事,并向多个部门反映过。”但物业权限有限,“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请社区协调。”

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凤仪社区党委书记陶圆称:“接到居民反映后,立即联系物业并查看现场,但305业主一直配合度不高。”

“社区吹哨”聚力 多方协调定方案

日前,凤仪社区启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陶圆表示:“希望通过协调会,联合住建局物业办、街道、综合执法等部门,现场协调解决。”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执法中队指出,窗改门属于破坏建筑外立面,属执法范围;而更改承重结构及占用公用面积,需住建部门协同处理。

在11月13日的协调会上,3楼业主最初仅同意“在门外砌一堵墙”而非恢复原状。开发商工程部则坚持必须恢复原设计:“应恢复原有设计,砌回窗台,可适当加高。门外砌墙必须与原有墙体无缝连接,否则无法保证防水效果。”

经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由社区监督门改窗施工,物业负责垃圾清运,开发商工程部负责砸墙和防水处理。

律师说法:私占屋面属侵权,法律支持集体维权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门厅屋面属于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共有。私自拆改门窗、占用门厅顶面,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律师进一步说明,若业主不配合维修恢复,受侵害业主可单独提起诉讼;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可代为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记者 王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