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两次承诺修 6年没动静 新房已过质保期 屋顶霉变成“心病” 2025年12月05日  李思源 王昊辰

近日,贺兰县月湖名邸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其入住6年的房屋屋顶严重发霉,多次报修未获解决。如今房屋已过质保期,维修责任谁来承担成为难题。

据了解,李先生于2018年入住,次年即发现屋顶墙角发霉。2022年和2023年,开发商工程人员两次上门查看并承诺维修,但始终未动工。目前房屋已过质保期,室内霉味刺鼻,严重影响生活。李先生认为霉变源于房屋保温问题,导致发霉、滴水、起皮、开裂,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或赔偿。

该小区物业宁夏智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月湖名邸西A区项目经理李永佳表示,该问题在2018年物业接管时已存在,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且当时仍在质保期内。物业曾多次协调开发商处理未果,认为是地产公司拖延导致问题过保,开发商应负责维修。

开发商宁夏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起初表示,交付后日常报修由宁夏智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维修则由银川富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但富龙物业相关人员称,项目开发结束后团队已解散,对李先生此前的报修不知情,并分析发霉可能源于业主使用不当,如室内温湿度控制问题导致冷凝水积聚,而非房屋质量问题。该人员还表示,房屋建设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若业主不认可,建议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根据结果明确责任:如属使用问题,业主承担费用;如属质量问题,开发商承担责任。李先生对此表示接受,愿通过鉴定解决。

针对后续维权,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建议,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原则上由主张质量问题的李先生承担举证责任。若双方已协商共同鉴定,建议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以避免后续争议。鉴定结论出具后,依结果划分责任。如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李先生应保存好证据,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记者 李思源 王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