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特喜欢抄书。他完整抄录了《红楼梦》,工楷20大本,翻阅起来,不忍释手。现在印刷业发达,还有复印、打印、电脑缩印……抄书的人也就愈来愈少了,少到“人咸怪之”。其实,据我的朋友讲,抄书是十足的“赏心乐事”,其好处有三。
一曰穷而发愤。历史上很多穷困的人因买书困难,故常常抄书,大概这是抄书最原始的动机。钱基博《近百年湖南学风》中记叙清代学者闫镇珩“喜读书而生长穷谷,书不可得”。他向邻翁借读《史记》,邻翁提出要挑柴换读,于是,闫每日“荷薪携札往读之,且读且写,数月成诵矣”。鲁迅青少年时,家境不太富裕,无钱买更多的书,他就借书来抄。他在南京矿务学堂念书时,曾将地质学家莱依尔的《地学浅说》抄了厚厚两大本。占有得多,不等于利用得多;事实上,许多几乎一无所有的人常常是用心最勤的人。历史上很多抄书学习的人,都证明了这一点。
二曰抄书是一种学习方法。说到方法,大路千万条,当然因人而异。不过,在目注手录之际,确实可以加深对书文的理解。鲁迅在教育部任职时,无事可做,别人闲谈、下棋,他却喜欢抄书。这期间,他将散落在各类书中的唐以前的古小说系统辑录而成了《古小说钩沉》,将唐宋的传奇小说辑录而成了《唐宋传奇集》。在抄书的过程中,鲁迅进行了大量的校勘工作。
三曰书法自娱。我的朋友一不是经济拮据,二不为研究学问,他只是爱好此道而已。他说得好:“与其胡乱练钢笔字,还不如老老实实抄书。”他曾将历年所抄向我展示,书法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他说,每逢闲暇,翻阅自己所抄的书,当时的生活情景就浮上心头。有些段落是刚刚做了父亲时抄的,欣喜之夜,抄书三页以志,笔墨也很愉悦。有些段落则是与妻子拌嘴后,独坐在灯下抄的,字迹显得心事重重,现在看来真可以开颜一粲。这样的辛勤劳动,满载着主人的苦乐年华,当然弥足珍贵,非任何用金钱购得的书籍所能比拟了。
朋友要我在他的一本新抄的书上涂鸦留念。我写了三角形排列的“抄书人”三字,亦可念作“人抄书”“书抄人”。因为朋友的鬓角已经有丝丝白发,我不知道他抄了多少书,也不知道抄白了他几多头发,我只觉得,这的确是件赏心乐事。
□马汉文(宁夏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