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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驴头卖马肉”,不起诉也要罚! 2026年05月13日  梁莉薇

“挂羊头卖狗肉”是消费者深恶痛绝的欺诈行为。而一家餐馆却上演了现代版“挂驴头卖马肉”——以马肉冒充驴肉,欺骗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

近日,宁夏石嘴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被不起诉人张某经营餐馆期间,经人介绍购买生鲜肉品。2024年10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并抽检,证实其店中“驴肉”和“驴板肠”均含马源性成分。因涉嫌无证无照收购、屠宰、销售驴肉制品,以及以马肉冒充驴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2月,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张某作出警告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全面审查,发现张某还存在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公安机关据此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言网语

网友@麻辣火锅:“现代版挂驴头卖马肉,欺负我吃不出驴和马是吧?”

网友@回头是岸:“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刑事那关侥幸过了,行政追责照样跑不掉。”

文字由 梁莉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