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冲上马路被车轧伤 狗主人讨说法
交警:车辆正常行驶 车主无需担责
版次:4 来源:银川晚报 2023年07月17日
7月12日下午,在兴庆区清和街做生意的李先生(化名)遇到一件烦心事,他饲养的宠物犬泰迪由于看管不慎,突然冲到对面马路上,被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轧伤。李先生看到车辆将狗轧伤后,车主并未停车查看,于是李先生急忙追了上去,拦下车主,双方发生纠纷,李先生只好求助警方。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
小狗跑到马路上被车辆轧伤
“钱我不要都可以,事我得说清楚。他撞了之后,其余车辆都停了,唯独就他走了。”狗主人李先生(化名)气愤地说道。
“我在第二个车道正常行驶,小狗突然就窜出来了,离我只有几米的距离,根本就没有办法刹车。”车主委屈地说道。
李先生抱着小狗站在店门口,记者看到,小狗的后腿被车辆轧伤。民警了解后得知,李先生平时遛狗时都牵狗绳,当天小狗待在店内,他在店门口接了一个电话,没想到,小狗直接从店内跑到马路上。“是你看管问题,没有给狗牵绳,责任还得由你承担。”民警对李先生说。
“我知道是我对狗看管不到位,但是车主撞上小狗以后,应该停车看一下。他看到车辆撞上小狗后,踩了一脚刹车,但没有停车。”李先生说。
“以后开车上路,感觉碰到东西后,还是要及时停车查看。”民警也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进入公共区域 小狗需得拴绳看管
那么,在这起纠纷当中,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鹿璐介绍,李先生的小狗直接从店里跑到马路上,被正常行驶的车辆轧伤,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造成车辆损失,狗主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鹿璐介绍,宠物狗到了公共区域,必须由它的主人或它的管理人员拴着狗绳。李先生的狗没有拴绳,而没有拴狗绳的狗,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无人饲养的流浪犬只,也就是无主物。无主物在《民法典》中不能认定为合法财产。另外,犬只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交通行为的参与者。
同时,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总原则,对于“车撞狗”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要分析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或过错的严重程度。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各方的责任,如果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交警提醒各位宠物饲养者,平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带宠物出门应该注意公共文明,外出遛狗时,也要按照相关规定遛狗,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记者 王希政 实习生 邢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