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贷款“刷流水”拉朋友“洗钱”俩男子双双被判刑
版次:15 作者:王辉
两男子为一己之利,帮助诈骗分子洗钱后被查获。日前,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钟某甲、张某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钟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张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A 女子被骗520万元
2022年4月29日,家住金凤区的张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称其涉嫌洗钱犯罪,需要提交80万元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案件结束保证金就会原路返回,期间不能透露案件情况。
由于对方掌握了张女士的家庭信息并PS了相关国家机关文件,张女士对对方身份深信不疑,分3次向对方指定账号转款520万元,后张女士家人发现不对劲打电话报警求证,才发现遭遇电信诈骗。
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查找张女士转款账户信息,顺藤摸瓜发现接受转账的钟某甲、张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立即将钟某甲、张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钟某甲和张某某对自己提供银行卡转账“跑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B 为贷款铤而走险“刷流水”
在归案后,经钟某甲供述,2022年4月,他联系朋友钟某乙帮忙办理贷款,结果被告知银行卡流水过少,需要刷流水走账。与此同时,钟某乙还告诉钟某甲,他可以帮别人“刷流水”,这样就可以每刷100万元,得到报酬1万元。在听到朋友的介绍后,钟某甲心动不已,虽然他也明知该行为属于违法犯罪,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先后4次前往山东省曹县,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手机、身份证交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刷流水,告知对方密码并配合刷脸验证,钟某甲还介绍另外一名叫张某某的朋友前往该地“跑分”。
最终,经查,钟某甲名下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70余万元,造成相关被害人财产损失30余万元,而他从中获利10600元,被告人张某某名下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80余万元,造成相关被害人损失40余万元,获利9500元,被害人中就有张女士。
C 俩男子全部获刑
近日,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了钟某甲、张某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最终确定了二人“跑分”的数额,并向二人释法说理积极退赔争取宽大处理,最终张某某向被害人张女士退赔部分损失。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二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钟某甲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张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日前,法院也审理完毕,采纳了本院的全部量刑建议。
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