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了车款车辆怎么被拖走了?

律师:建议尽快起诉

版次:4 作者:马美玲 马雨轩

前几年,市民刘先生花1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车,车款在三年前就已经还清,可是前段时间他的车突然被拖走了,拖走他车辆的公司称刘先生并未还清车款,这让他很是纳闷。

钱款还清后 公司已人去楼空

刘先生介绍,2017年4月,他承租了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鸣众泰”)的一辆车,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出租人确认承租人支付完所有的租金及应付款项之后,承租人取得该融资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出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刘先生说当时他付了3万元的首付款,后续他每个月还款2636元,但是等到2020年将钱全部还清之后要办理过户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了。

“对方联系不到,一个月前,我的车突然就被拖走了。”刘先生说,拖车之前他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拖走车辆的公司告诉他,他还欠款11000元,加上利息,刘先生还需交2万多元,才能将车辆开走。对此,刘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3年前我就还清了车款,现在又要交这么多,而且交了也不一定能过户。”刘先生说。

拖走车辆公司称 车主尚未还清车款

随后记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拖走他车辆的公司——宁夏轩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在今年8月购买了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债权,车主之前是将车款打给了共鸣众泰在银川的一个门店,但是这笔钱被截留了,并没有打到总公司,所以车主目前还欠车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拖车他们也有相应的手续,等车主还清车款后,可以将车开走。

律师:债权转让没有法律效力 建议尽快起诉

针对刘先生遇到的问题,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表示,刘先生是与总公司签订了合同,刘先生描述每月扣款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银行卡号每月存进去,对方划扣,所以对方内部分公司划扣截留钱款和刘先生没关系,刘先生已经尽到了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将刘先生的车拖走,债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债权转让之前,车款已经还清,实际上车主没有欠债,而融资租赁公司转一笔不存在的债权,也没有进行任何通知,从法律角度来讲,债权转让没有法律效力。”孙攀说。孙攀还表示,综合刘先生提供的这些书面证据以及刘先生陈述的情况,建议刘先生尽快提起诉讼。

同时他也提醒,在进行大额经济交往时,一定要选择征信良好、履约能力具有保障的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后,双方都要按照合同诚信履约。如果发生类似刘先生这类事件,一定要固定好相关证据。

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 实习生 饶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