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公共车位安装充电桩受阻
物业:入住率低致流程难走,将考虑优化
版次:7 作者:张韶奇 王浩南
小区内已安装的充电桩。
最近,家住永宁县胜利乡陆坊小镇的高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没想到高高兴兴开回家后,却因为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和小区物业闹起了矛盾。
因安装充电桩问题 业主和物业起纠纷
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1月初,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本打算在就近的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遭到了物业的阻拦。
“供电公司准备过来挂表时,物业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办手续。”高先生说,他知道地上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他认为完全可以灵活一些,做到物尽其用方便大家。“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占为己有,谁想停都可以,有人停了,那我就等人家走了再去充电呗。”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该小区内已经安装了两台公共充电桩,安装者为第三方企业。“没有高低峰谷期,全天24小时1度电1元,而且充一次电就要交0.5元的保险费。”高先生认为,相比供电公司的电价,第三方企业安装的充电桩使用起来有些贵。
物业:入住率低导致相关流程较慢
除了第三方企业,是否可以考虑接入供电公司相关设施设备?流程方面是否存在难题?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来到永宁县胜利乡陆坊小镇物业服务中心。
“地上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安装私用充电桩,必须得经过合法流程。高先生所在的这栋楼,一共有88户,目前才入住了20多户,相应的流程确实没法走。”该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陈经理说。
关于第三方充电桩价格的问题,记者又通过电话咨询了该物业服务中心的马经理。马经理在电话中表示,已经安装的两台充电桩价格是固定的,他们没办法介入。沟通过程中,记者建议物业服务中心选择引进价格更合适的企业安装新的公共充电桩。对此,马经理告诉记者,她会将意见反馈给村委会,后续再行商讨。随后,记者又找到永宁县胜利乡陆坊村村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向对方进一步核实了能否考虑优化公共充电桩方案。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会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映,落实好相关处理方案。
律师:物业可考虑进行相应变通
针对这起纠纷,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马天雄分析认为,在客观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变通,为全体业主谋福利争利益。
“根据《民法典》相应规定,地上公共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就都有权利来使用车位,那么高先生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设施的诉求,按照相关规定,是应当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也就是要通过业主表决大会的。但实际高先生所居住的小区不具有业主大会以及业委会这样的机构,所以在处理这些事情过程当中,物业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应当变通去处理。”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