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不满意预付2万元的“首期款”能否要得回?
版次:7 作者:张韶奇 王浩南
记者和维权律师在现场参与调解。
近日,市民程女士反映,去年3月,她与宁夏天地嘉豪智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对方承诺有活动优惠,可免除设计费。但后续由于双方对设计风格观点不一致,导致合同终止。直到今年,该公司始终拒绝退还她预付的“首期款”2万元。
“好多想法都不一样,发生了多次冲突。”程女士介绍,新房于去年8月30日正式交付后,原来的设计师已经离职,在更换设计师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她曾要求该公司继续更换设计师和设计方案,但该公司却提出了收取设计费的要求。“签合同时说免除设计费,后来又说得收1万元设计费。”程女士说,后来她放弃了装修,想退预付的2万元“首期款”,但该公司表示钱属于定金,不予退还。
随后,记者与程女士一同来到宁夏天地嘉豪智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该公司龚店长告诉记者,尽管装修合同没有实际施工,但相应的设计服务已经提供给了客户,因此退费必须扣除相应的款项。“设计费按照市场价在1万元左右,我们只扣除5000元是公司的最大底线。”龚店长说,如果程女士不同意就只能走诉讼程序了。
沟通过程中,记者帮助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程女士和装修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截至发稿前,记者得知,该装修公司已经将15000元款项全部退回给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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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修合同这些要注意
针对这起纠纷,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雪分析认为,虽然装修公司承诺设计费用免费,但在主体合同已经不存在的前提下,程女士还是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装修公司也应当在扣除合理费用后退还剩余的预付款。
冯雪就签订装修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醒说:“首先要找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选择品牌口碑相对较好的;其次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价款、报价明细、工期以及活动优惠,并且将违约责任约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搜集证据,比如合同文本、收款凭证以及通话录音等等。”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