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碳排放交易的良性循环

版次:2 作者:周志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通过大力推进全国碳市场2021年至2022年度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履约工作,完成2021年度履约重点排放单位为36家,履约完成率为94.74%;完成2022年度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共38家,履约完成率为100%,先后共有29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交易量1129万吨,成交额7.64亿元。

碳排放权是“六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参与到碳排放交易的主体越来越多,这说明碳排放交易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碳交易既控制了碳排放总量,又能鼓励企业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等手段实现减排,这是履约完成率不断提升的重要原因。

碳排放权交易的本质,是鼓励减排成本低的企业超额减排,将其所获得的剩余配额或减排信用通过交易的方式出售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帮助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实现设定的减排目标,以最低的社会总减排成本控制碳排放总量。针对碳排放配额交易市场,相关部门只要制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交易规则,保证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保障参与各主体的合法权益,企业的积极性自会从数据中得到印证。

宁夏今年出台《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义务、规范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流程。同时可以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持续监管,防止内幕交易、发布虚假市场信息和违约等行为,保证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加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积极性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通过建立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配套政策制度、加强国家政策解读培训、制定企业碳排放管理机制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合作机制,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周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