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堵上“熊孩子”的大额打赏通道?
版次:2 作者:孙瑞亭
“熊孩子”网络打赏20余万元,法院判定属于无效行为,平台公司须返还打赏款项。这样的事情感觉耳朵都已经听出老茧了,但究竟该如何堵上未成年人的大额充值通道,这需要监护人、平台公司、监管部门等多方形成合力。
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起诉网络平台要求返还打赏款项的案件。从新闻报道中可知,未成年人江某由于父母工作繁忙,自小与外婆王某一起生活,由于缺乏父母的陪伴与关心,通过使用外婆王某的身份证注册微信号,并用该微信号注册成为某提供陪聊服务的网络平台会员,随后陆续向该平台充值共计20余万元。王某发现后报警并予以起诉要求返还打赏款项。
其实,类似的案件已经出现过不少,要不要退款、怎么退,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民法典》明确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无效。因此,家长只需证明充值操作由孩子实施且家长对此不知情,相关平台、公司就应当全额退款,不能拖延,也不可以打折扣。回到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江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平台充值的行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且与她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应属于无效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平台公司返还江某打赏的款项。
20余万元的打赏款项是返还了,但需要追问:为什么未成年人的大额充值行为会一路绿灯、畅通无阻?首先,相关平台公司是否使用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措施来规避这一问题,是否建立了对不正常支付行为及时拦截和预警的机制?这些其实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如何落实需要平台公司予以重视,也需要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其次,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监管陪护责任,不能平时放任不管,一出事就说“没看到”“不知情”“他还是个孩子”。作为父母、监护人必须要对注册、充值行为严格控制,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增加陪护孩子的时间,从而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正如审理此案的法官所提醒的那样:未成年人面对网络上的繁杂信息缺乏辨别能力,作为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多陪伴关心孩子,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引导和监督,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网络账户的管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应当以更加审慎的态度、更加成熟的技术、更加严密的措施,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另外,学校、社会也应当加强关于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显然,想要将未成年人的大额充值通道给堵上,需要凝聚多方合力、落实落细责任,从而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人的非理性充值行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护航。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