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鬼探头”式闯红灯被撞负全责

版次:6 作者:李姝

本报讯(记者 李姝)5月28日,记者从兴庆区交警一大队获悉,日前,施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沿天平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上海东路交叉口时沿路口北侧逆行,在某一红绿灯处闯了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施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施某驾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天平街上海东路交叉口时,在路口东西方向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从路口北侧逆行至车流当中,“鬼探头”式闯红灯通过该路口,且全程没有任何停车、观察路口情况的动作就冲了过去。此时小轿车沿路口由南向北绿灯正常行驶,避让不及与施某发生碰撞。

民警介绍,当事人施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车辆、行人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