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用修复助企业再出发

版次:02 作者:孙瑞亭

当前,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对于企业来说,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发展必然处处受限遇阻。想要消除“印记”,除了自身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外,也需要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从而助推企业信用修复,让政策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数据显示,2023年,银川市共指导帮助3.4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列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修复。当事人申请提前移出的,按照规定应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等材料。大数据时代,信息共享,一查便有,没有信用这张实打实的“通行证”,在对信用要求极高的市场环境中便寸步难行。因此,除企业自身整改达标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解除相关管理措施,不仅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助力其解困再出发且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水平。

当前,银川市持续提升服务意识,督促指导失信主体履行处罚决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信用。在实际操作中,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完善“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受理程序,并且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此外,今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规程(试行)》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多项信用修复措施,将促进形成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在企业信用修复这项重要工作中,需要我们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从而让政策利好不打折扣,让企业感受到政策善意。首先要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帮助企业实现快速信用修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通过材料瘦身、流程压缩、数据跑路等技术方式,让企业在业务办理上“跑一次”“不跑路”。其次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数据互联共享,特别是完成信用修复后的相关处罚信用要及时更新,各区域、各级部门要互认信用修复结果,从而让信用修复的政策效用充分发挥。此外,考虑到企业生存与发展实际需求,也可以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这一点其实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有所探索实践,比如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示。

信用监管的目的在于净化市场环境,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就是要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花最小的成本实现信用修复,助力他们卸下压力、走出困境、参与竞争并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孙瑞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