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孩子们拉出“隐秘的角落”

版次:02 作者:刘薇

如何防范治理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从硬件设施与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对各地开展的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其中关于“监控全覆盖”这一条关注度很高,被视作“以曝治暴”关键一环。这一环确很关键,但除此之外,还有无缺漏的环节亟须补位?

硬件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学校在楼道、储物间等隐蔽角落安装监控探头,确保监控视频全覆盖;制度建设上,则要求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确保惩戒有据可依。

遏制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学校是关键主体,但不可否认,由于此前法规与制度层面相关细则缺失,导致学校处理起来大多力不从心,加上很多事件发生得非常隐蔽等多重因素,只能做做“和事佬”。此番针对校内提出这些细节要求,体现了预防和前置干预的重要性,也强调了校方预防与惩治之责权,可操作性较强,各校若能严格落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措施,可极大降低事件发生几率。

只是,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与影响,还有很多“隐秘的角落”有待清除。媒体报道鄂尔多斯一名17岁女生遭遇校园欺凌,转学后被施害者家长举报违规,导致该女生目前无学可上。施害者步步紧逼,受害者避无可避,这局面让人如鲠在喉。惩治施害者不该是治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终点,保护受害者、保护未成年人,当是全过程、动态跟进的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或许要付出非常大的心力,但总要去做,也应该有解决的路径和机制。补上这一块,是全社会之责。

就在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并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提到,“办案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力量,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规则已明确,只待更多柔性社会防护,将孩子们拉出“隐秘的角落”,沐于阳光之下。

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