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听证会召开

13个条款内容引代表热议

版次:03 作者:李鲲鹏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6月5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听证会,会议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邀请20余位代表参加,大家就关心的问题集中开展讨论。

本次《条例》修正主要涉及13个条款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涉及的7个条款内容进行修正,以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方面表述的2个条款内容进行修正;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涉及交付使用的1个条款内容进行修正;对《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1个条款内容进行删除;聚焦群众关切的“停车难”问题,拟新增2个处罚条款。

在拟修订的《条例》中,明确公共区域的经济收益首先应充当物业储备金使用。在听证会现场,有街道办、社区代表提出,目前,有些居民自治小区已通过收取公共区域收益,弥补了物业费征收困难,比如部分老旧小区通过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弥补物业费,基本实现了小区管理的收支平衡。因此,代表们提出,老旧小区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支配公共区域收益。

拟修订的《条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错误决定有了明确约束,比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听证会现场,有代表提出应该更加细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对于成员是否正常履责等情况进行说明。此外,对于不能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也要通过收取滞纳金的方式对其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规范物业收费和用途公开明细的展示,让物业服务更加透明、让消费者更加放心满意。

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025个、1.71亿平方米。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1500个、1.65亿平方米,社区或企业代管小区525个、618.6平方米,全市物业从业人员4.5万余人,信用信息建档的物业服务企业754家,物业管理正逐步构建兼具生活性与生产性双重特征的现代化物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