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民企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

版次:10 作者:杨 洁

7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民营企业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overed Bond,以下简称“CB”),通过资产担保结构设计提升民企资产信用融资能力,构建民企融资长效支持机制。

据悉,7月2日,科伦药业、九州通、豫园股份、齐碳科技首批4单试点项目注册发行,对促进民企债券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天士力集团、红豆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也在积极推进试点项目发行。

业内人士表示,CB的推出有利于支持民企以多样化资产担保融资,解决民企传统主体信用融资路径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可有效提升民企融资可得性,并为投资机构提供了更多优质资产。

一直以来,交易商协会始终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完善民企融资服务机制,推动“第二支箭”延期扩容。截至2024年6月末,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服务民营企业发行5.02万亿元;2024年1月份至6月份发行2288亿元,同比增长16%,有力支持民企债券融资。

近期,交易商协会又创新推出CB,将主体信用与资产担保有机结合,发挥“双重增信”机制优势,有效降低民企融资门槛与成本,加大民企融资支持力度。

CB支持哪些类型的发行人?据交易商协会介绍,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人特别是债券市场首次发行主体注册发行CB。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发行CB。

据了解,在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清晰的前提下,原则上具有变现价值、可处置、可抵质押的资产均可作为CB的担保资产。结合企业特点,既可选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也可选取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碳排放权、非上市公司股权等资产,还可以用不同资产的组合进行担保,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盘活存量资产。民企CB注册发行全流程采用“快速通道”,支持储架式注册发行。实行“申报即受理”,设置“预沟通”前置办理机制。企业可以单独注册,即获得CB注册额度后发行。成熟层企业或基础层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既有产品注册额度下,也可通过办理“发行条款变更”流程发行CB。

杨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