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俩男孩

骑电动车斜穿马路被撞负全责

版次:07 作者:金涛

本报讯(记者 金涛)暑期已开启,但家长和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放假”。7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公布一起未成年人暑期交通安全案例。7月5日22时许,翟某某(15岁)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王某某(14岁),沿正源街与湖畔路路口违反信号灯,由西向北斜穿路口时,与沿正源街由北向南绿灯起步行驶的龚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翟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因当事人翟某某(15岁)违法载人、闯红灯、斜穿马路的违法行为造成,故当事人翟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龚某无责任。

银川交警提醒,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被允许驾驶机动车。暑期期间,家长要做好对孩子的监管看护,时刻谨记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