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考招生计划分配重点向公办高中倾斜

今年增加普通高中招生指标1728个

版次:03 作者:李姝

本报讯(记者 李姝) 7月12日,记者从2024年银川市三区中考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中考成绩来看,各初中学校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特别是银川市阅海第二中学、银川十三中、银川十四中、银川三十三中、银川市西夏区华西希望中学、银川市中关村中学等学校进步幅度较大,校际间学业质量更加趋于均衡。同时,为了让考生能够享受优质普惠的公办高中教育资源,今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在招生计划的分配上重点向公办高中倾斜,部分市属高中学校采取整合校舍、扩班增容等方式,增加普通高中招生指标1728个。

今年招生与2023年相比,招生范围有所调整,自治区属(含高校附属中学)、市属、兴庆区属普通高中全部在市辖三区范围内招生;两县一市所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其中,具备自主招生一类资格的学校,招生范围全部调整为市辖三区;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自主招生三类学校招生范围统一调整为银川市。同时,民办普通高中全部落实属地招生,属地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市域范围内适当统筹,但不得面向银川市以外招生。对农村学校指标到校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降低分数段参加录取。其中,具有农村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市辖区乡(镇)、村户籍,且户籍、学籍均满两年的,可以按银川市三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参加“指标到校”录取。

招生方式上,依然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同步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与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违规开展招生宣传,各高中学校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家长和考生可到相关学校进行政策咨询。任何学校不得炒作与中考相关的信息,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要求,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炒作中考升学率、中考状元等。同时,合理引导预期,不仅要关注上线学生,也要考虑未上线学生,关注其心理健康,中职生通过分类考试一样可以到高校深造。

此外,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提醒,2023年以来,先后查处了5起利用中考招生骗取学生家长钱财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因此不论是公办高中还是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必须通过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录取,对通过其他渠道录取的学生,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一律不予认可,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