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自建房楼顶漏雨
维修费用该谁承担?
版次:05 作者:张韶奇 王浩南
近日,家住兴庆区双庄小区的丁先生反映,他家住在顶楼,从去年开始,屋顶就出现了裂缝,不仅经常漏雨,还存在安全隐患。该小区属于村集体自建房,由一家物业公司代管,丁先生想知道,如果对房屋进行维修,费用究竟该谁出?
屋顶裂缝漏雨 住户担心居住安全
8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双庄小区看到,丁先生所居住的14号楼楼顶外部有着明显的裂缝,其中最严重的部位正位于丁先生的房屋顶部。丁先生说,去年他就发现了楼顶的裂缝,只要一下雨,屋内就遭殃。
“前一阵子下大雨,楼道里就跟瀑布一样,屋子里到处都是雨水。”丁先生告诉记者,仅凭肉眼来看,尚不能确定是否为墙体开裂,但感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他和家人已经搬到了其他地方居住。“墙缝越裂越大,已经错位了,万一要是脱落了,砸着行人可怎么办?”丁先生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双庄小区建成已超过20年,属于村集体自建房,目前由一家物业公司代管。在发现问题后,丁先生曾向社区反映过,但直到现在事情还是没有进展。
不属于危房 无法列入旧城改造
对于丁先生反映的情况,景太社区党委书记刘春艳告诉记者,由于时隔久远,现在已经无法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
“永久保修的单位已经找不到了,该找的人都找了,还是没有办法。”刘春艳说,双庄小区属于村集体自建房,没有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她此前协调过由物业公司出面进行维修,但丁先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对此丁先生不同意。
随后,记者又来到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凯介绍,经向相关单位核实,丁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并不属于危房,楼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丁先生的房屋无法列入旧城改造项目,相关的维修费用只能由产权责任人自行承担,他建议丁先生申请由社区牵头筹集维修资金。“房子不属于商品房,因此产权所有人是第一责任人。”张凯说。
律师:建议住户先自筹资金维修
针对此事,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洁分析认为,如果确实属于房屋主体结构问题,那么相关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需要承担维修以及赔偿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周洁说,如果社区暂时解决不了问题,建议丁先生和其他住户自行筹集物业维修资金,在维修之后就相关的损失赔偿问题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