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用人单位辞退 赔偿方案难接受

律师:用人单位两种做法均属违法

版次:07 作者:张韶奇 王浩南

近日,市民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哺乳期突然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不仅没有足额支付给她法定的赔偿金,还要求她签订自愿离职协议。对于用人单位的做法,蒋女士表示难以接受。

明知不合法却只赔偿3000多元

蒋女士告诉记者,她2022年11月入职宁夏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2024年春节后开始休产假,8月中旬产假结束后恢复上班,9月30日时她被公司临时通知回家待岗,每个月只需打一次卡即可。前两天,她被公司告知,包括自己在内的许多人都被裁员了,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是(N+1)/2。

“按照合同约定,我的月工资为6200元,实发5500元,按照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计算,本来应该赔我4个月的工资,现在只有1.5个月的工资,而且还要把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算进年工资再平均折算,总共补偿3000多元。”蒋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2N的标准给付赔偿金,更过分的是如果她想拿到赔偿金,还需要另外签订一份不平等协议。

“协议里要说明系个人原因离职,否则不给赔偿。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办法领取失业金了。”蒋女士说,在和公司沟通过程中,公司明确表示他们知道这样做不合法,但公司目前遇到了资金问题,确实没办法。

公司拒绝正面回应 律师表示已违法

10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准备进一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时,却被告知公司所有主管及相关负责人都已经从另外一个大门离开。随后,记者又分别拨打了多个公司主管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最后,在多番尝试后,一位姓胡的副总经理接听了电话。电话中对方表示自己对相关情况不清楚,如果有什么问题请蒋女士直接到公司沟通。

针对这起纠纷,律师冯雪认为,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没有按照规定赔偿金额进行赔付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况。根据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冯雪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就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记者 张韶奇 王浩南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