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
我市已注销机动车43027辆
哪些机动车需申请报废?申请流程是什么?看完就清楚了
版次:07 作者:李姝 金涛
本报讯(记者 李姝 金涛)11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车辆管理所获悉,截至目前,银川市已注销机动车43027辆。那么,哪些车辆需要申请报废?申请流程又是怎样的?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车辆达到使用年限需强制报废。其中,小、微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专用校车使用年限为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年限为20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而摩托车使用满13年需强制报废(正三轮摩托车满12年)。同时,车辆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也需强制报废。
此外,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车主自愿办理报废的也可申请报废。需要提醒的是,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机动车申请报废流程
机动车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可联系回收企业咨询报废事项,根据回收企业的回复备好相关办事资料,将车辆送至指定交车地点进行报废。
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机动车回收企业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至车辆管理所,向车辆管理所提交注销申请。车辆管理所审查无误业务后,开具纸质版《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或车辆管理所业务归档后由车主在“交管12123”APP上自主下载打印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
■温馨提示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须保留原号牌号码的,办理注销前,需将相关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