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服务多次优化

不再出具户口簿 方便异地办理婚姻登记

版次:07 作者: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为了适应人口流动性增加、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的便利化,中国在婚姻登记服务方面进行了多次优化管理。

2021年6月,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始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去年8月,民政部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次删除了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为当事人特别是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提供最大便利。

民政部表示,取消婚姻登记居民户口簿的限制,允许婚姻当事人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既是建立现代户籍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最大程度实现便民利民的一种有效措施。从2021年6月起民政部在多地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取消户口簿提供了实践基础。

另外,随着一系列减证便民政策陆续出台,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了身份信息集成统一、多证合一,将户口簿作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人口管理的发展趋势。

婚姻管理信息全国联网也为取消户口簿提供了现实可能。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

同时,民政部、公安部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能保证“全国通办”的需求,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让当事人个人提供户口簿等做法事实上已失去意义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