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7 作者:梁莉薇

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审结一起因传播他人不雅视频而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侵权人小帅(化名)赔偿受害人小美(化名)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000余元,以司法裁判明确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
据悉,小帅与小美曾系恋爱关系。2024年10月,小美提出分手,小帅为报复小美,竟将其之前偷拍的小美不雅视频,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送给小美的两位兄长以及小美工作单位同事和一名网友。不雅视频传播后,网络流言与生活中的指指点点接踵而至,小美的精神状态遭受重创,正常工作与生活也受到严重干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摆脱小帅的纠缠,小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小帅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成立,要求小帅删除拍摄的小美不雅视频,并依法对小帅进行了行政处罚。之后,小美又以人格权受侵害为由,将小帅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网言网语
网友@纯属虚构:“这种前任必须用法律教做人!判赔1.5万元都觉得轻了,姑娘的个人名誉和精神创伤哪是钱能弥补的?”
文字由梁莉薇整理
图片均为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