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了23年 人贩子“梅姨”落网了

版次:15 作者:《扬子晚报》

3月21日,广州警方通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即“梅姨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

“梅姨案”备受全国关注,作为该案关键嫌疑人、长期负责拐卖儿童中转销赃的“梅姨”,落网后对自身参与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横跨十余年、牵动无数家庭的拐卖儿童大案,终于迎来关键收官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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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被抓 多名受害者纷纷发声

“梅姨”落网的消息传开后,多位被拐儿童家属第一时间发声,言语间百感交集。多年来,这个神秘的“中间人”一直是悬在所有受害家庭心头的一块巨石,大家既盼着找到她查清所有孩子的下落,也盼着她能为当年的恶行付出代价,如今正义终于迈出关键一步,家属们积压多年的痛苦、焦虑与不甘,终于得到了些许释放。

21日中午,被“梅姨”拐卖的申聪表示,听到这个消息他特别开心,“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和父亲一起去寻找‘梅姨’,作为被‘梅姨’拐卖的孩子之一,我等她落网这一天等了十多年。”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坚持寻找“梅姨”多年,他听到这个消息后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称将出发前往广州。

钟彬是另一位被“梅姨”拐卖的孩子,其父亲钟丁酉称,他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通知,听到“梅姨”被抓的消息之后很高兴。而钟彬本人则说,他听到这个消息后激动到呕吐,“我一直不敢相信,我一度以为‘梅姨’已经不存在了,我连忙把消息告诉了爸妈。”钟彬说,“梅姨”改变了很多被拐孩子的人生轨迹,“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开庭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到场见证她接受正义的审判。”

此外,寻子家长杜小华听到“梅姨”被抓的消息后,兴奋地挥拳呐喊“总算落网了!”孙海洋也表示,这么多年“梅姨”其实是一个极具争议的存在,很多人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我曾经和众多寻子家长一起前往紫金县找孩子,就是因为‘梅姨’曾经在那里住过两年联系过买家。”

孙海洋还告诉记者,此前张维平、周荣平作案主要是在广州和东莞,他们在被执行死刑前交代的九个孩子都已寻回,相信这次抓捕“梅姨”可能会交代出一些新的线索,涉及到一些还没有结果的被拐案件,好让更多被拐儿童早点回家。

02

为什么这么难找:“梅姨”长相变化很大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

而据媒体此前报道,与“梅姨”同居过的男友回忆与其相处细节称,当时的女朋友自称叫“潘冬梅(音)”,不知道是真名还是假名,自称家在广州,有2个女儿,当时有50多岁。他与“潘冬梅”是亲戚介绍认识的,她总是住两天就走,没有拍照片。同居两三年之后,“梅姨”自称回家拿户口本回来结婚,之后就消失不见。在他们交往的2年中,“梅姨”每次在他家住一阵就走了,说是去做生意,过一阵又回来,而且从来不让人看她的身份证。

申军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他确信“梅姨”真实存在。在“梅姨”落网前,他从未放弃寻找“梅姨”,每年都会去广东寻找。“我还特地去了‘梅姨’曾在紫金县生活过的村庄,在那里逗留了数日。那个与她同居过的老人仍然健在,村民们也能证实‘梅姨’曾在村里生活过。”他告诉记者,“梅姨”在村里生活时化名潘冬梅,身高约1.5米,会说粤语和客家话。

03

律师分析:“梅姨”属核心共犯 量刑可达死刑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梅姨”在该系列拐卖案件中,长期充当核心中间人,负责中转接送、牵线买家,是整个拐卖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涵盖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全链条行为。即便她没有直接拐卖孩子,只要参与上述任一环节,就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需承担与核心主犯同等的刑事责任,绝无“只是牵线、罪轻”的侥幸空间。

周兆成称,《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已查实通过梅姨中转贩卖的儿童多达9名,远超“三人以上”的加重处罚门槛;其行为直接导致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父母半生寻子、家破人散,社会危害性极大,完全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标准。同案主犯张维平已被判处死刑,作为拐卖链条核心共犯的“梅姨”,一旦落网,量刑上限完全可达死刑。另外要明确的是,本案司法机关早已立案侦查并对其发布通缉,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立案的严重刑事犯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梅姨案”时间线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

●2016年,联合专案组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此案因此被称为“梅姨案”。

●2017年初,“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同年6月,广州警方绘制“梅姨”第一张模拟画像并公开悬赏。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梅姨”第二张画像再次备受关注。经张维平辨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

●2020年,广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又在通报相关案情时介绍,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提到了增城的某一条街,麻将馆等全部都调查过,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所有都进行了排查,花了几个月时间,这些细致入微的工作,全部都接触过,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存在的。

●2021年12月,广东高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判决死刑,另有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

●2023年4月,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2024年10月,“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儿童——欧阳佳豪成功找到,这也标志着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找回,9个家庭终于“团圆”。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2026年3月21日,广州警方正式通报“梅姨”谢某某落网。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

文图均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