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7 作者:梁莉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贺兰县公安局决定自2026年4月11日00:00起,正式启用15处电子警察设备。其中,包含电子警察卡口抓拍设备7处、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设备6处、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2处。
本次启用的电子警察设备公告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公告期间,对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仅作警告教育处理;公告期结束后,对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网言网语
网友@笨小孩:“公告期只警告不处罚,这个过渡安排挺合理的。”
网友@拉布拉多:“公告期给了一周警告时间,还算人性化,点赞。”
文字由 梁莉薇 整理 图片均为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