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李鲲鹏
本报讯(记者 李鲲鹏)4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印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改造项目施工前,建设、施工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燃气经营企业书面报备,主动开展燃气管线现场踏勘、数据核对与专项技术交底。所有路面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主动与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接,全面摸清施工区域燃气管线走向及标识分布情况,严禁在未确认燃气设施位置、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人工探管、机械禁挖”核心要求。
银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履行程序、未落实保护措施、违规施工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