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7 作者:梁莉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另一方能否追回?日前,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确认此类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判决受赠人向财产受损的夫妻一方返还所受赠与的15万元。
法官提醒,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财产观,任何企图通过婚外情关系获取财产的行为,不仅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更践踏了道德的底线,终将面临“人财两空”的结局。
■网言网语
网友@老实人:“婚外情本身就是雷区,还想从中捞钱,到头来钱得吐出来,人也留不住,图啥呢?”
网友@明月:“感情和信任一旦被透支,可比钱更难追回。”
文字由 梁莉薇 整理 本版图片均为视频截图